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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东湖食堂(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8-01

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东湖食堂(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东湖食堂(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文件》有关要求,现对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日,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日至8月5日。

二、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向服务热线反映,电话:0898-66168131。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9:00-12:00、15:00-17:30。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东湖食堂(自营食堂)档口技术合作方遴选结果》



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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