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布设自助吹风机124台,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自助吹风机服务项目。
2. 项目采购内容:在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布设自助吹风机124台,服务学生人数约2500人。
二、采购说明
1. 项目年度场地使用费不得低于3472元/年,自助吹风机每分钟服务的单次价格不得高于0.2元/分钟。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5月31日。
3. 交货及验收地点: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具体地点届时电话联系确定,运输方式由供货方自行安排)。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选单位不得转包第三方。
5. 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参选单位不足3家,将重新发布第二次公告。第二次发布公告后按参选情况进行评选。
6. 自助吹风机布设明细如下:
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自助吹风机数量
序号 | 楼栋名称 | 楼层 | 台数 | 合计数 | 备注 |
1 | 1栋 | 1层 | 4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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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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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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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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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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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栋 | 负1层 | 4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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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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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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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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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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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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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3栋 | 1层 | 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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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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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3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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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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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5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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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6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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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栋 | 1层 | 4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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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2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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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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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4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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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5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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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6层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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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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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如属于法定免税范畴,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5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起算);
1.6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 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需要提交的资料
1. 本公告中附件的有关材料。
2. 根据附件清单进行报价。
3. 提供企业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所投设备为原厂正品的全新设备,并提供本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证书)。
五、遴选办法
1. 首先对参选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确保参选材料的完整性。
2. 对通过初审的参选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按综合评分法从高到低排名,推荐本项目采购供应商。
六、资料要求
1. 报价文件采用A4纸打印,编成有序页码,装订成册;所有资料需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随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2. 报价文件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并在外包装注明“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自助吹风机服务项目报价书”。
七、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自然日,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后1日内送达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303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976551517
李先生,联系电话:18889912031
八、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网站上的“公司公告栏”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中选单位与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执行。
十、质疑
参选维修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向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询问。海南泰和顺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特此公告。
附件: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东坡公寓1-4号宿舍楼自助吹风机服务项目招标材料
2026年8月26日